孟献贵 · 众合教育 · 法考内部讲义

基础夯实-民法

21专题 + 41考点,从民事法律关系到人格权,四编完整覆盖民法典核心。体系强制贯穿始终——从属、善意取得、物债两分、缔约过失vs违约、撤销权体系。法考民法核心框架,一页覆盖。

七大核心框架

以下是孟献贵民法讲义中最关键的七个理论框架,每一个都是法考高频考点和民法思维的基础构件。点击跳转善意取得担保物权违约责任合同订立深度页。

区分原则(物债两分)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是两个独立问题。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动产)或未完成交付(动产)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即使有效,物权也不当然发生变动。物权变动需独立满足公示要件:有效合同 + 登记/交付。

适用:无权处分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违约责任

善意取得四要件

四要件缺一不可——(1) 行为人无权处分;(2) 受让人主观上善意且无重大过失;(3) 受让人客观上支付合理对价;(4) 完成公示(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动产交付不得采用占有改定方式)。

适用:判断时点以完成公示时为准;登记簿上有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受让人有重大过失

担保从属性六维度

六层含义——(1) 发生从属性;(2) 变更从属性;(3) 转让从属性;(4) 消灭从属性;(5) 效力从属性(独立担保条款无效);(6) 范围/强度从属性(担保人责任不超过主债务人范围)。均属强制性规定。

适用:独立担保约款无效;担保人责任超出主债务范围的约定无效

无权处分 vs 无权代理

核心区分: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以他人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 = 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需被代理人追认)。表见代理是例外。

适用:先看行为人以谁的名义,再判断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效果

缔约过失 vs 违约责任

六项对比——(1) 是否有有效合同;(2) 发生时间(合同生效前/后);(3) 归责原则(过错/无过错);(4) 构成要件(四/三要件);(5) 赔偿范围(信赖利益/履行利益);(6) 性质均为债权请求权但来源不同。

适用:合同未成立或无效时只能主张缔约过失,不能用违约责任

撤销权体系

八大撤销权——(1)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转移前);(2) 赠与人法定撤销权(转移后,1年);(3)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1年+5年);(4) 合同撤销权;(5) 效力待定善意相对人撤销权;(6) 业主撤销权;(7) 法人决议撤销权;(8) 婚姻可撤销。

适用:逐一按时间线和主体资格判断适用哪种撤销权,注意除斥期间差异

债的保全二分

消极诈害债权(应增加而不增加)→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四要件+直接受偿说;积极诈害债权(不应减少而减少)→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两者均只能诉讼方式行使,均为合同相对性的法定例外。

适用:怠于行使=未用诉讼或仲裁;代位权客体不包括所有权、撤销权和解除权

21 专题 · 章节导览

全书以21个专题为纲,从民事法律关系一路推进到人格权,形成完整的民法典逻辑链。点击任意章节跳转到单章详细页面。

Ch.1

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

民事法律关系体系、好意施惠三层后果、戏谑行为、以行为论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Ch.2

民事主体

胎儿利益保护三层例外、死者人格利益双轨保护、监护六类制度、宣告失踪vs宣告死亡。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Ch.3

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事实体系、法律行为vs事实行为、单方/双方/多方/决议行为、准法律行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

Ch.4

代理制度

代理体系框架、委托与代理分离、代理权授予无因性、代理权滥用三类型(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代理)。身份行为不可代理。

Ch.5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适用范围体系、债权/物权/人格权请求权时效规则、主债权时效与抵押权联动。一般时效3年,强制性规定。

Ch.6

物权的基本原理

物权变动公示规则、主物与从物、孳息归属、追及/排他/优先效力、物权请求权体系。物债两分的基础。

Ch.7

所有权

区分原则(物债两分)、善意取得四要件、债权形式主义、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五星级考点。

Ch.8

用益物权

居住权设立与人身专属性、地役权vs相邻关系、用益物权登记要件差异。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Ch.9

担保物权

从属性六类型、流押条款无效转换、担保合同无效赔偿规则(1/2 vs 1/3)、利益衡量思维。法考最难的板块之一。

Ch.10

占有

有权vs无权占有、善意vs恶意占有、占有返还请求权(1年除斥期间)、自主vs他主占有。占有改定不适用善意取得。

Ch.11

合同的基本原理

8组学理分类、诺成性vs实践性合同(定金/保管/自然人借款)、类推适用无名合同。双务/单务、有偿/无偿四分。

Ch.12

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四要件、信赖利益vs履行利益(不超过履行利益)、先合同义务(诚信原则)。与违约责任的六项对比。

Ch.13

合同的订立

要约vs要约邀请、格式条款规制三步法、自动售货机天然要约。沉默原则上不构成承诺,但有例外。

Ch.14

合同的履行

涉他合同二分体系(真正/不真正利他合同)、电子合同交付时间、同时履行/先履行/不安抗辩权。第三人原因不免责。

Ch.15

债的保全

代位权四要件+直接受偿说、撤销权、代位保存权、怠于行使客观标准。均为合同相对性的法定例外。

Ch.16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以物抵债体系、新债发生说vs债务更新说、合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清偿是合同终止的最常见原因。

Ch.17

违约责任

无过错责任+5类过错例外、第三人原因不免责、违约金vs定金、与有过失(过失相抵)。与缔约过失的完整对比框架。

Ch.18

买卖合同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效力(有效)、无权处分vs无权代理区分、买卖不破租赁前提。最典型的双务有偿合同。

Ch.19

赠与合同

任意撤销权vs法定撤销权对比、穷困抗辩权、附条件vs附义务赠与。公证/公益/道德义务赠与不可任意撤销。

Ch.20

租赁合同

20年最长期限、不定期租赁(任意解除权)、买卖不破租赁、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6个月以上应书面形式。

Ch.21

人格权

人格权体系树、七星对照侵权形态、肖像权合理使用五情形、声音保护参照肖像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概念星图

点击概念按钮,对应下方章节列表会高亮该概念出现的章节。每个核心概念散布在多个专题中,形成知识网络。

—— 高亮的概念覆盖了哪些专题?——

Ch.1

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

Ch.2

民事主体

Ch.3

民事行为

Ch.4

代理制度

Ch.5

诉讼时效

Ch.6

物权的基本原理

Ch.7

所有权

Ch.8

用益物权

Ch.9

担保物权

Ch.10

占有

Ch.11

合同的基本原理

Ch.12

缔约过失责任

Ch.13

合同的订立

Ch.14

合同的履行

Ch.15

债的保全

Ch.16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Ch.17

违约责任

Ch.18

买卖合同

Ch.19

赠与合同

Ch.20

租赁合同

Ch.21

人格权

决策规则速查

以下是孟献贵民法讲义中最常用的决策规则。每当遇到案例分析,先查此处。